中新网5月7日电 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违规提取惩戒力度。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受理部门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提取金额退回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其他性质单位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通报。(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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