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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丨离婚时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觊觎他人财产不可能得逞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18:13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离婚案。原告男方在起诉离婚中,要求分割被告女方父母购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理由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灞桥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判决,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

当事人给承办法官送锦旗(图源:灞桥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提供证据能够证明诉争房屋由其父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单独所有,故认定案涉房产系被告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原告要求分割的诉请,不予支持。”

近期,不少夫妻离婚时因涉及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让公众高度关注。就拿此案来说,男方认为女方父母给他妻子买的房子,自己也有份。网友对此议论纷纷,认为有觊觎他人财产之嫌。

当然,通过法律维权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客观来说,像这样案情比较清晰的案子,男方的诉求不可能得到支持,因为法律条款对此规定很明确。不过,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容易让人产生警惕心理,对婚姻产生恐惧。在此要强调,实无必要,法律会为财产所有者撑腰。

信任是婚姻的基础,再牢固的婚姻也有破裂的可能。在双方财产问题上,如果有疑虑不妨在婚前就进行约定。比如说,父母赠予给一方的财产,父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明确。后面不管双方婚姻状况如何,都会少些纠纷。

前不久,在另一起离婚案件中,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反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遗产除非另有约定,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想规避此类风险,方法也很简单,父母在生前可以通过遗嘱等方式,来指定遗产继承人。

夫妻是一家人,不说二家话,但是对双方的财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不会伤害两人的感情。不要以为约定财产的份额和归属,就是“没感情”,反而,这还有利于巩固婚姻状况,让两人的感情更为纯粹。

一方面,可以防止一些“套路”婚姻,维护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免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哪怕感情破裂了,双方也能友好分手,不会在财产上过多交涉,闹得双方身心疲惫。

中国妇女报在一篇文章中称,签订婚前协议并不意味着不信任爱情,而是不能只信任爱情。婚前协议也不是夫妻之间的锱铢必较,而是两人同仇敌忾、保全家庭的姿势。

说来说去,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这就提醒当事双方,千万不要让钱财问题左右了婚姻。因为,这样的婚姻不仅不纯粹,反而留下了很大的隐患。比如,高价彩礼往往会加深夫妻双方的隔阂,让双方的家庭地位不对等。当经济问题一旦主导了家庭生活,就可能导致双方各怀心思,在生活中的小矛盾就会积累,最后婚姻不说破裂,同样难言幸福。

总之,不管是谁,不要觊觎他人财产,也不要指望通过财产来维系婚姻。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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