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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20:5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孙波)5月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武汉市新洲区、枣阳市、宜都市、十堰市茅箭区、应城市、英山县、咸宁市咸安区、咸丰县、天门市、仙桃市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为期二年,自2024年4月起至2026年4月止。

省民政厅要求,各实验区要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婚俗改革试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家庭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坚决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努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婚俗改革品牌。

据了解,武汉市武昌区、大冶市、远安县、洪湖市、公安县为我省第一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实验区高标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实现婚姻登记服务全面提档升级;依托婚姻家庭辅导室,全面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因地制宜打造室内或户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颁证制度;组织举办简约文明、绿色时尚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让新人充分感受到婚姻的庄严与神圣;建成了一批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婚俗文化展示平台,积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活动,推进婚姻家庭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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