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谢周莹
明知减肥咖啡里有危险成分“西布曲明”,仍从网上购买“三无”小袋减肥咖啡,然后再自行加工成大包,转手又卖出去。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四名被告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显示,胡女士从微商处购买了几袋“减肥咖啡”,喝后却出现了口干、腹泻、头晕等不良反应,胡女士找到卖家咨询,卖家解释是“正常反应”,多喝水即可。然而,随着咖啡的持续摄入,胡女士的身体仍出现不适反应,便将所食用的减肥咖啡拿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咖啡内竟非法添加了一种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成分“西布曲明”。
胡女士遂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主谋蔡某某,自2019年起便涉足减肥咖啡销售,曾于2020年12月因销售“减肥咖啡”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但其并未收手。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蔡某某通过网购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的小袋减肥咖啡,并购买大号包装袋和封口机,自行加工包装,利用网络平台销往各地。在此过程中,齐某某、雷某某协助蔡某某包装与销售减肥咖啡。
魏某某作为下线微商,自2019年起长期从蔡某某处购进“减肥咖啡”并对外销售。销售期间,得知顾客有不良反应,甚至得知含有违禁品信息后仍继续售卖,直至此次事发。公安机关从蔡某某、齐某某、魏某某住处均搜查出涉案“MOKA 减肥咖啡”若干。经检测,上述咖啡中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某、魏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齐某某、雷某某明知他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为他人提供帮助,四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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