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小飞)5月15日,笔者从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获悉,该支队在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中,发现该市一连锁农贸市场二楼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员现场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违规搭建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以保证公共安全。
消防监督员对违规场所进行临时查封。通讯员 供图
据现场调查及询问了解,该场所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位置比较隐蔽,不易被发现,主要作为农贸市场仓库和监控室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款。对此,荆门市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四款规定,自5月10日起对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期限为28日,并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据了解,泡沫彩钢板建筑夹心材料属易燃可燃材料,耐火性能差,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且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严重威胁周边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