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桥)2024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结合本局实际,组织自主学习、打造文化阵地,深入富康社区推广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
稽查部门既是行政执法主体,也是民事关系主体。不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开展民事活动都须遵从《民法典》规定。该局从《民法典》中梳理出部分涉税内容,包括失踪人所欠税款和债务、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间、增值税纳税人确认、分割遗产税款缴纳等,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引导大家学以致用,规范运用《民法典》,以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鼓励引导青年干部构思设计并印制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民法典》宣传手册,摆放在办公楼入口处,为来访的纳税人提供民法典知识普及服务。同时精选5条民法典宣传标语在一楼LED屏滚动播放,以此扩大民法典宣传活动影响力。
该局充分发挥地利优势,主动与富康社区和物业公司联系,组织青年干部上门宣传推广《民法典》相关知识,同时在富康社区和人民路边向身边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100余份,普及推广法律知识的同时,回应解答身边群众的疑难问题10余次,让《民法典》真正走入到群众的生活中,让美好的生活有“典”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