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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落实“内河运费扣减”举措一周年 累计为企业节约税款1552.82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20:58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爱虎 通讯员 蔡晨毅

5月30日,“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在武汉海关正式实施一周年。当天,一艘由上海洋山港驶来的干线货轮在武汉阳逻港码头靠岸,船上装载着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低密度聚乙烯,武汉海关所属武汉新港海关根据海关总署下发的相关估价指引,将其上海洋山港至武汉港共计1万余元的内河运费从该票货物完税价格中扣除。自2023年5月30日申报全国首票“内河运费扣减”享惠的进口转关货物以来,这是该企业第468票扣减报关单。一年来,该企业通过“内河运费扣减”共计节约税款近18万元。

该企业进出口部经理姜文博介绍:“公司主营业务是聚丙烯,97%的进口货物由上海转关到武汉港,‘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推出以来,我们一直紧跟武汉海关的宣传指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通过减税降负提升自身经营竞争力。”

作为首批受惠者,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同样感触颇深。该公司外贸经理陈志刚表示,造纸行业不是高利润行业,因此每个环节成本控制都要精打细算,尤其是运费,占到纸浆进口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而内河段的运费又占到了全程运费的六到九成。扣减举措实施后,公司进口的纸浆原料累计扣减运费100多万元,节约税款近20万元。今年公司将组建新的生产线,扩大产能,初步预计将有2000多柜的设备和原料进口,“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将为企业节省税款近50万元。

据了解,根据海关审价办法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因湖北主要港口进口货物主要经上海港转关运输,而转关货物运费通常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企业往往无法提供内河段的运费资料,长期难以实现运费扣减,湖北外贸企业的物流成本无形中增加了。

围绕“痛点”,海关总署委托武汉海关深入长江航务管理局、湖北港口集团、船公司、货代企业等多家相关单位调研,摸清集装箱内河运输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探索政策可实施可落地的最佳路径。最终,长江航务管理局经过科学严谨的统计调查,定期公布上海—武汉、重庆、九江、南京、岳阳、泸州、芜湖等7条重点航线的运价水平,为企业向海关进口申报时扣减运费提供参考。

据悉,截至5月30日,“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在武汉海关各业务现场已落地一年,涉及阳逻港、荆州港、宜昌港等多个湖北港口到上海港的内河支线,武汉关区共有597家企业申报进口的11.77万个标箱货物受惠,累计申报扣减内河运费1.05亿元,为企业节约税款1552.82万元。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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