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6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积极践行最严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23年,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327件,审结17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1.77%和11.32%。
据介绍,山东法院坚持最严法治,严惩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640余件。强化公益诉讼职能,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5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严格行政责任,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446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保护,统筹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预防监督和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加强泰山、沂蒙山、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司法保护,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共放流鱼苗2000万余尾,开展劳务代偿270余人次,补植树木2万余棵。
山东法院坚持系统保护、一体保护,探索跨区域、跨流域司法协作新路径。积极参与省际司法协作,与有关高院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滨海湿地司法保护一体化战略联盟协议》。健全执法与司法协作,与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与省水利厅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据了解,在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方面,山东法院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在黄河岸边巡回审理案件40余件。开展黄河保护法“五个一”宣传贯彻系列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6次、参加人员8000余人次。在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调研活动,形成《关于环境资源审判中发现的影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分析》。在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助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研究制定11条服务保障举措。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8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妥善化解涉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860件,全力保障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此外,全省法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促进构建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美丽山东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实践中,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将司法建议作为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实现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环境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样性需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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