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受理了金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金龙股份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金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金龙股份深耕造纸和纸制品业约二十年,已成长为集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施彩莲直接持有公司99%股权,通过龙游金合盈间接控制1%股权,合计控制100%股权,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金龙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333.34万股,原拟募集资金219,670.09万元,计划用于年产100万吨环保再生高档包装纸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金龙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亮亮、吴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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