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彭翔宇)6月5日,荆州市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两家共享电动自行车换电站运营企业进行约谈。
日前,沙市区专班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督导时,发现位于沙市区园林路15号供销宿舍设置的两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换电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一处名为“享锂来”的换电站,设置在居民建筑内,未进行防火分隔,换电柜内未安装自动灭火装置,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一处名为“贝塞尔”的换电站,设置在一层独立房间内,换电柜内未安装自动灭火装置,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图说:前期沙市区专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换电站进行检查 彭翔宇/摄)
约谈会上,消防监督员针对以上问题向两家运营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柜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督促“享锂来”换电站停止使用并另选场地设置,“贝塞尔”换电站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
(图说:消防监督员讲解电池充电柜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彭翔宇/摄)
此外,消防监督员还对运营企业后续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绷紧消防安全之弦,举一反三,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要求对场地、设施进行整改;其次,健全落实运营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巡视检查,定期查看相关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安全;同时,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如何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火灾如何自救、充电操作注意事项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荆州市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地防火间距、器材配备等问题,对辖区同类型换电站进行检查,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督促经营者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