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6月10日电 (记者王欣悦)近日,重庆市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包含24项条款,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一种价格管理形式。同时明确,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
据悉,《办法》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现行政策,旨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抑制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上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物业服务收费质价相符。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1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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