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王玥 通讯员 乔珍妮
身边的事儿
2019年7月9日,王某向李某借款25万元。担保人牛某、安某在借条上签字时,借条的其他手写内容(出借人、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时间)均为空白。因王某未按时归还本息,李某依据王某出具的借条和交易明细提起诉讼,请求王某清偿借款25万元及利息,安某、牛某对25万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李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安某对2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牛某对2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宣判后,李某对牛某只对2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
日前,商丘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保证人牛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空白借条上签名的行为,应视为对对方在借条借款数额空白处添加相关内容的授权,故判决牛某对25万元借款本息承担担保责任。
法官提醒
在民间借贷中,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交易的便捷性,将留有空白的借款合同签字盖章后直接交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这种行为看似提高了效率,但其中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本案保证人牛某在空白借条上签名的行为,因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在空白协议上签字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应视为其对对方在借条借款数额空白处添加相关内容的授权,借款人王某将借款数额处填写为25万元,作为该笔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的牛某,应当对全部借款本息承担担保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当仔细审阅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遇见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要审慎签字盖章,以免出现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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