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法典编纂前沿论坛6月8日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此次论坛的主题为“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指出,法典编纂是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新时代新征程,在条件成熟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二是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改革成果的内在要求;三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方式;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作了题为《法典编纂的研究基础》的发言。他表示,法典化建设是系统性法治建设和体系性法治研究相结合的必然产物,在学科分布方面,法典编纂中涉及环境法学、行政法学和刑法学的文章数量占比较大。他同时表示,现有的法典编纂研究存在阶段性明显、持续性不足的问题。为此,陈甦建议:坚持个别和一般相结合;坚持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法相结合,提供一定的学术注意力、科研力量和组织能力;总结民法典的编纂经验,夯实法典化理论基础;处理好法典编纂积极性和科学性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袁杰表示,要坚持科学理性原则,既要坚持巩固确认法典化领域的既有成果,也要积极回应现代生活方式的变化和新技术发展给法律提出的新问题;既要妥善处理好总则和分则之间的建构关系,又要处理好法典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新宾为论坛致辞。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高绍林、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恒山等专家学者作了专题发言。论坛为获奖征文进行了颁奖,围绕主题分三个单元组织了专题研讨。(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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