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恒)近日,汉阳法院以拘促执,一次性执结两起起融资租赁纠纷案,277万元涉企案款现场到账。
今年3月,汉阳法院接到线索,原终本案件被执行人——湖北某有限公司有一笔60余万元的补贴款将于近日到账。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请求法院恢复案件执行,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款项。
事不宜迟,法院立即恢复执行,同时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财产线索,却发现补贴款已经被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领取,不知去向。
6月,经不懈努力,法院获知张某行踪,执行干警火速前往将其控制,张某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债务。执行干警当场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张某开始慌张起来,提出先履行部分债务的和解方案。
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一次偿还全部债务的可能性较大,且张某身处外地行踪不定,遂未同意其提出的和解方案,果断将其送至拘留所。
两日后,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拘留所民警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偿还全部债务。当日,张某一次性将案款227万元转入法院案款账户,至此两件案件执行完毕。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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