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李莹莹 周云龙)假借采购、送礼、家中老人过世之名,诈骗多名商户赊卖烟酒,再转售牟利。6月12日,记者从云梦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郑某某本是云梦县某建筑公司员工,后于2023年6月辞职。辞职后郑某某没有经济来源,又沉迷于打麻将,于是便心生一计:冒充原单位采购员赊欠大量烟酒,再转手卖掉大赚几笔。
2023年8月,郑某某找到烟酒店老板王某某,谎称自己是某建筑公司的组长,受公司委托购买11万元的烟酒。郑某某和王某某是一个村的,互相都认识,王某某便相信了郑某某的说辞。
郑某某连续三天采取同样的方式,骗王某某赊卖了2万多元的烟酒。他将烟酒变现后支付了少许货款,并陆续骗王某某赊卖了12万余元的烟酒,变现后的钱都被郑某某用于打麻将和个人消费。
2023年12月,在多次索要货款无果后,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1月9日,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郑某某对自己编造理由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3日,该案被移送至云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郑某某非初犯。2018年至2023年,他假借给领导送礼、帮公司采购、家中老人过世需要购买大量烟酒为由,支付少量货款取得烟酒店店主信任后,以赊账的方式骗取王某某等5人价值153656元的烟酒,并将骗取的烟酒变卖套现,用于赌博以及日常消费。
4月15日,云梦县检察院以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店铺经营者,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单位名义签单、赊账……千万不要轻信,务必核实真假,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即便是老客户、熟人介绍也要留一个心眼,本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钱货两清才是生意保障,否则极易上当受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