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梦鑫)“贵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仔细核对标的、数量等要素,可以和卖家协商先支付定金待验货无问题再及时支付剩余款项,另外,由于您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半的政策,待合同正式签订时,别忘了积极申报缴纳印花税呦!”随着“来洪湖qi龙虾”2024美食季活动的开展,火热的天气已经抵挡不住到访友商和洪湖市民的热情,而洪湖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为群众答疑解惑的身影也为炎炎夏日注入了“安神剂”。
“税务干部不仅把《民法典》中涉及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给我讲明白了,还给我送上这么全面的税费政策大礼包,这下我可以放心去选货了。”来洪湖考察采购预制小龙虾的某超市负责人说。
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洪湖市税务局立足主责主业,挑选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税务干部与税政业务骨干组成团队,将税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与《民法典》宣传高度融合,依托节庆活动、乡村集市、商铺超市等场所,持续开展民法典、税法、税费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宣传,进一步增强纳税人法治意识。
除了“出外景”,“洪税青锋”志愿服务队队员们更是在“家门口”摆起了普法宣传“龙门阵”。在智慧办税厅普法专区,税务干部们与群众“你问我答”,热情高涨。
“我姑妈想把房子给我,都是亲戚应该不用交什么钱吧?”市民李先生提问道。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直系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您想把房子给侄子是不能享受直系亲属间转让不动产相关税收优惠的,需要依照实际情况缴纳税款。”
面对群众“花式提问”,“洪税青锋”志愿服务队队员们以“法”为准绳,耐心专业一一解答,累计答疑7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60余册,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呈现一场普法、纳税服务盛宴。除此之外,洪湖市税务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 LED 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宣传标语及公益视频,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知识宣传,智慧书屋更是提供相关书籍供群众自学,为群众营造了浓厚学法氛围。
洪湖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税收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