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确定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3地入选。
《批复》提出,各试点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救急难的工作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并重,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城乡一体、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服务体系。(记者 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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