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近期人民法院审结的反垄断典型案例,体现严格规制垄断协议司法导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这5起案例分别是:“汽车销售”纵向垄断协议后继诉讼案、涉“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工业润滑油”轴辐协议案、涉“稀土永磁材料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交通信号控制机”横向垄断协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在“交通信号控制机”横向垄断协议案中,确认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以将对方排除出市场为核心目的和基本内容的协议全部无效,明确了违反反垄断法时合同无效的范围。
此外,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明确,依法正当行使特定专利权的必然结果并非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对于垄断高价的分析必须考虑市场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保证专利权人依法获得合理回报,维护创新动力。(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