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6月25日下午,海南省司法厅在海口市政府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介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主持。海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立松出席会议。
王磊指出,《规定》的出台是海南积极探索建立高水平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此次推介会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宣传推介《规定》出台背景及制度亮点,希望海口市国有企业将临时仲裁作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的选项之一,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支点,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
邓立松在会上表示,海口市属企业要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要求,深刻认识到仲裁制度在经济、高效解决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服务贸易、出口、国际运输等频繁涉及涉外业务的园区企业在对外招商时,要把能否将仲裁制度应用于商事纠纷作为重要的考察因素。海口市商务局、海口市司法局在把关重要的对外合作协议、战略协议或招商引资协议时,要大力推荐使用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在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和承诺事项的实现方式上开辟新路径。
推介会还介绍了《规定》、海南国际仲裁院机构仲裁、省仲裁协会和承接临时仲裁准备工作等有关情况,并就相关仲裁业务进行提问交流。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汉梅,海口市政府副秘书长蔡爱丹,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海口市城投集团、产投集团、建工集团等企业代表30余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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