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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集中宣判8起贩毒案件 1000余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07:1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肖杨、通讯员熊文婷、张文娟)6月26日,天门市人民法院就8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宣判现场,当地组织党政干部、群众代表1000余人到场旁听,集中观看毒品案件警示教育宣传片。

在天门法院审理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去年10月,被告人董某单独或伙同涂某、代某,多次向周某等贩卖毒品依托咪酯烟弹,周某再转卖给他人。周某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代某、涂某、董某,并在董某住处查获依托咪酯烟弹572瓶,净重950.80克。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董、涂、代、周4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董某贩卖毒品数量大,且是主犯,依法应予严惩,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人民币。涂某、代某、周某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年、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不等。

今年来,天门市印发《全市毒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7个月的毒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抽调100名民辅警组建打击整治专班,一体作战、整体联动,精准打击毒品滥用、中转集散、外流贩毒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2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3人,办理涉毒行政案件233起,查获吸毒人员294人。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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