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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问题去 盯着问题改黄石以评促治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08:20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 新看点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闫柯冰

辩护词未签字、格式不规范;会见、谈话笔录过于简单,个别案卷基本案情都未记载;委托代理协议未盖律所章、未写日期……

这是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近日发布的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工作通报中的部分内容,通报范围涉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

此前,5月24日,黄石市司法局组织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工作人员共4人,并聘请该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库3名律师,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严格细致考评。

本次考评与通报,是黄石市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的一个缩影。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法学资源和各法律服务行业专家优势,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持续强化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让受援人有满满的法治获得感。”黄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先全说。

组建志愿律师库

因涉嫌诈骗,1998年出生的洪某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洪某未委托辩护人。今年2月21日,黄石港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刑事辩护全覆盖相关规定,指派湖北楚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余俊为洪某提供辩护。

接受指派后,余俊认真阅卷,告知洪某要争取调整量刑减轻处罚的关键是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

洪某亲属对赔偿后洪某仍将受到刑事处罚有一些抵触心理。余俊耐心劝解,告知洪某亲属,若判决前不赔偿,法院会依法判决责令洪某退赔,判决生效后法院也会强制执行,洪某也不能获得减轻处罚。

几经波折,洪某家属最终听取了律师建议,筹钱替被告人洪某赔偿了两名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辩护人将谅解书等相关材料递交承办检察官后,检察官同意调整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该案是黄石市志愿律师库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一例。

根据法律援助案件特点,黄石市区分刑事辩护专业、行政诉讼专业、婚姻家庭专业、劳动保障专业等11个法律援助案件类别,并对承办律师资质进行具体规定。

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明确,对承办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该律师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

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必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采取结合律师办案专长的指派机制,优先指派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律师。

目前,该市已组建了志愿律师库,包括100多名政治觉悟高、专业能力强、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

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可在法律援助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查询他们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及专业特长,确保在公布的志愿律师库中优先选择符合案件承办专长的律师。

《法治日报》记者还了解到,黄石还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差异化补贴新模式,不断提高律师积极性。

实行案件双审制

幸有法律援助律师尽心履责,姜某终得以继续学业。

3年前,未成年在校生姜某受他人邀约,介绍好友提供银行卡供电信诈骗“洗钱”团伙使用,获利5000元。

案发后,姜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人主动退赃。

接到检察机关通知后,下陆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柯冰洁为姜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了解情况后,柯冰洁提出,姜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属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和良好的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赃,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更好地帮助其进行教育改造。

最终,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机关决定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例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2023年全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

黄石市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双审制”,即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对本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进行质量初评,后由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开展质量复评的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服务内容、执业纪律、承办情况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黄石市还建立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专家库,面向全市招募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定期组织专家库律师对全市立卷归档的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评估,评定等级。

“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和承办律师水平整改提高,达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的良性循环。”黄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柯刚说。

坚持一案一评审

黄石市司法局今年通报的瑕疵案卷问题清单中,涉及阳新县的“案件登记编号没有正确填写”等问题消失不见了。

这与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按照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通报进行全面整改分不开。

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律师按照法律援助法等有关要求承办案件,及时收集各类入卷材料,严格按照归档要求,指导律师规范装订卷宗。

近年来,黄石市坚持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邀请同行专家库律师进行案卷评审,并定期抽评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全市通报存在问题的案卷及具体问题,以案促改。

黄石市司法局要求,市律师协会应当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律师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以及案件办理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法律援助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黄石市司法局还邀请法院、检察院相关业务专家对律师在办理案件时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专题培训,并积极组织大家学习法律援助百优案例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我们将继续完善‘点援办案制’‘大律师办案制’‘志愿团办案制’相结合的指派体系,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海生说。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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