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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仓库内点蚊香引发火灾,涉事员工被警方拘留 162名消防员紧急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07:2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2024年5月27日20时许,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一物流仓库突发火灾。武汉消防紧急调派162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将明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27日,武汉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集27辆消防车、162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消防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起火建筑为一钢架结构的仓库,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明火正通过窗户不断向外冒出,厂房内无人员被困。

消防员立刻分组从着火仓库的四个面分别出水枪进行堵截,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直至21时许,明火才被扑灭。此次事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消防部门现场勘验,确定起火部位为该仓库内设办公室一办公桌下方,当日14时许,公司员工何某将一支点燃的盘式蚊香放置在堆放了大量纸箱等可燃物的办公桌下方,下班时未对燃烧的蚊香进行处理,便离开了办公室,结果当天20时发生火灾。事后,公安部门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武汉消防介绍,明火蚊香在被点燃后虽然没有火焰,但能够持续燃烧,在阴燃时火点温度可达700℃—800℃,火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高温,足以将蚊帐、棉布、海绵、纸张等可燃物引燃,酿成火灾事故。

武汉消防提醒:夏日使用各类驱蚊产品时一定要注意防火,点燃的蚊香要放置在金属支架或金属托盘上,与周边的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外出前一定要将蚊香彻底熄灭。如果使用电蚊香液,应先检查导线插头是否完好,电蚊香液的瓶身不能侧放或倒放,使用完毕后一定要及时拔掉插头。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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