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今日发布了关于对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证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宁证期货主席交易系统上线后从未开展压力测试,且仅保存近15天监控日志,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江苏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南京证券(601990.SH)2023年年报显示,宁证期货,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3.07%股权。宁证期货经营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宁证期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35.44%、63.33%,主要系大宗商品业务规模增长及期货经纪业务成本降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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