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于韦伟
“我因一己私利选择做了诈骗犯的帮凶,去骗别人辛苦劳作挣得的血汗钱,为此感到羞愧。”“通过这件事我深刻反思自己的问题,今后我将以此为戒,改过自新。”……前不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鉴于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且在案发后主动将违法所得全额退还,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根据犯罪数额确定了6个月到10个月不等的考验期,并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同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帮助其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小天鹅”未检工作团队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依法全面负责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构建“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积极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伊宁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通知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开展亲情会见、心理疏导等工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干预实施行动,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案后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
伊宁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普法教育新路径,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制定《伊宁县法治副校长考核管理办法》。近年来,组织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比赛25场次,结合法治副校长“送法入校园”活动,组织干警进乡村、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以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讲活动6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师生5.2万余人次,覆盖群众1.7万余人次。伊宁检察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造“检‘行’·‘未’爱护航”抖音直播间,开展预防未成年人“两卡”犯罪、开学第一课等主题直播活动3场次,观看人数1万余人次。联合公安局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性侵害相关普法系列情景剧、视频3部,进一步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