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3日电(记者李惊亚)据贵州省纪委监委3日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宋宇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宇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弃守廉洁底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宇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宇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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