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男子醉酒后袭警,两脚换来六个月刑期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20:09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张志谭 刘英杰

醉酒后袭警,严惩!近日,由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袭警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袭警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7月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1月5日晚,张某酒后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矛盾,后出租车司机报警。民警依法赶到现场并将张某带至派出所,张某在到达派出所后,拒不配合工作,在民警对其进行劝阻的过程中,乘其不备先后对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的会阴部、右膝部予以踢踹。经司法鉴定,民警的会阴部损伤和辅警的右膝部损伤均属轻微伤。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手段、危害结果等进行审查。并对张某提出的自己系醉酒后袭击警察的辩解予以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对自己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深刻悔过,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地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张某在明知人民警察系正常执行职务的情况下,对人民警察采取踢踹的方式进行袭击,对人民警察造成伤害,其行为符合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提醒,人民警察,既是法律尊严的坚实捍卫者;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就是在维护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醉酒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和挡箭牌,即使真的因醉酒失控做了荒唐事,该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样也不会少、一点也不会轻。

【责任编辑:王会】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