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7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获悉,多日来,牵动万千郑州市民的“网传北龙湖天鹅被猎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经公安机关实地勘察,缜密侦查,于6月26日下午控制了嫌疑人王某洋。(据7月4日大河报报道)
郑州北龙湖疣鼻天鹅(中国新闻网范晓恒摄)
中国新闻网6月6日报道,今年北龙湖疣鼻天鹅孵化已基本结束,11窝共孵出将近50只天鹅宝宝。至此,郑州北龙湖疣鼻天鹅总数超110只。看到这则消息,郑州市民由衷感到高兴。
谁知没过多久,就出现悲剧,一只天鹅被猎杀。有网友发视频称,“痛心啊!警宝儿家的一只不到两个月的小宝儿,今天下午被人在西运河给杀害了。”并配上了天鹅被猎杀的图片。视频一出,不说是郑州市民,全网都为此愤怒不已,呼吁严惩凶手。
疣鼻天鹅在北龙湖繁殖生息,它们“用脚投票”,是对一座城市的高度肯定。天鹅群的壮大,可以从侧面证明一座城市的生态环境变化。这本该是一幅人与自然的和谐场面。
这件事更让人痛心之处就在,据嫌疑人王某洋称,其当时出于好奇心理,之所以用石子驱赶天鹅,就是想和女朋友看到天鹅在湖中起飞的画面。
现实中,采取不当行为满足一时私欲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一些冬候鸟聚集的地区,少数无人机爱好者为了拍摄鸟群飞腾的场面,不惜低飞惊动它们,以获得壮观的画面;在一些动物园里,有人看到猛兽在休息,于是拿扔石块来砸醒它们……
这些行为涉嫌违规,应该及时制止批评教育,接受道德的谴责。但是如果发生严重后果,那恐怕是不可承受之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强调,疣鼻天鹅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有网友称,这只天鹅再也飞不起来了,但他的女朋友可能会“飞”。网友的说法,是在强调一个人涉嫌犯罪,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毕竟,如果王某洋真的因此被判刑,影响的不仅可能是恋情,还有可能是他的整个人生。此后,他都要背负这个污点,甚至在就业等方面,会受到相关限制。
曾轰动一时的“掏鸟窝”案主角,因为非法收购和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虽然他因为表现好而减刑,但也服刑了8年10个月后才回家。在法律法规面前,没有含糊的空间。
等待王某洋的,是法律的严惩。这也提醒我们,在当前整体生态环境趋好的情况下,野生动物的群体越来越大,市民接触野生动物的机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保护动物的一根弦。
因为,故意伤害野生动物,受伤害的不仅是它们。扔出去的石块可能是“回旋镖”,最后会伤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