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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宁陕县印发招商扶持措施几天后废止,官方:有措施不符《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整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21:13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有网友反映,陕西安康宁陕县今年6月27日印发的《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几天后突然被废止,引发关注。7月5日,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对记者表示,经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筛查,个别措施与国务院2024年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不符,经县政府同意紧急废止,目前正在整改。

有网友发现,宁陕县今年6月27日印发《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官网文件在几天后删除,之后又废止。网友认为,出台招商措施不严谨。

6月27日印发的招商措施(摘录自“安康发布”官微)

7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检索宁陕县政府官网发现,宁陕县政府办7月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已无法查看。

不过7月5日,“安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经县政府同意于6月27日印发,面向该县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记者注意到,该措施共十三条,涉及对在宁陕县招商落地项目、企业的投资奖励及补助,还包括对引荐人的奖励等,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举措提到,原《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试行)》(宁政办发〔2022〕91号)文件同时废止,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商措施印发几天后为何废止?具体哪些措施不符合要求?是否会印发最新的措施?7月5日,宁陕县政府办一位黄姓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印发上述招商措施的主责单位是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措施的起草、送审、发布、废止都有相应的程序。送审完成之后,县政府办只是按照程序在官网上公示,具体的废止原因,需询问县招商服务中心。

措施被废止(宁陕县政府官网截图)

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6月27日印发的《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相较2022年的试行举措,一是去掉了“试行”;二是将其中一条“凡是在我县注册公司,取得自营出口权,出口本地农产品,按其当年实际出口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改为“对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出口农产品,按其当年实际出口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该工作人员表示,修改印发后的措施还是存在问题,7月3日被县政府紧急废止,目前还在整改。

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业务股一位股长称,2022年的试行措施经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筛查,有个别措施与国务院2024年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不符,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废止。这次修改了其中一条有问题的措施,再次提交审核还是不符合要求,具体不符合要求之处还在了解,“后续是否出台新的措施,县上领导会统一安排。”

记者注意到,7月3日,宁陕县政府办发布的关于废止《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显示,因《宁陕县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24〕22号)个别措施与国务院2024年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不符,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废止。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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