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财类案件发生后,锁定、抓捕犯罪嫌疑人,搜集、固定有效证据,尽力追回受损财物,是每个办案民警不可回避的办案环节。
但是在侦办过程中,嫌疑人大多不会主动交代。此时,就需要办案民警做有心人,在破案过程中综合运用传统侦查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击垮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一鼓作气破案、追赃、挽损。
7月3日,笔者从湖北省孝感市应城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抽丝剥茧破获一起内盗案,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
涉案嫌疑人(右二)到案
案发
6月10日,应城市某足浴店技师卢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在6月5日至6月10日期间,其存放于员工宿舍房间内的10000元现金和一条黄金项链、两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钉被盗,总计损失18700余元。
接警后,应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案发现场位于应城市经济开发区一小区,房屋为三室一厅结构,为足浴店老板租用后供公司员工居住。
案发期间,连同被害人在内一共有4名员工居住。每2名员工住一间卧室,剩余一间卧室空闲。
员工进出该房屋首先要刷单元楼的门禁,其次进入房屋大门要使用钥匙,员工居住的卧室平时不锁门。
侦查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房屋门窗完好,大门无撬动痕迹;再结合该楼栋所有人员进出必须要刷单元门禁,侦查员判定该案件很可能为内盗。
确定上述思路后,应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班开始案件侦破工作。
侦查
确定为内盗案件后,侦查员将工作重心放在了与被害人同住的3名足浴店技师身上。
通过走访调查,侦查员结合足浴店的工作时间来看,三名技师都具备作案时间。
但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足浴店经理提供一条重要信息,在案发时间段内,一名叫刘某红(女,33岁)的技师于6月6日经人介绍到足浴店来上班,结果在公司培训一天后,于6月8日因身体不适提出离职。
6月6日至6月8日期间,刘某红就是居住在被害人卢某财物被盗的公司宿舍内,只是不同受害人住同一间宿舍。
得知此信息后,侦查员立即对刘某红进行研判。
侦查员发现,在来应城之前,刘某红一直在武汉活动,离开应城后返回武汉待了一天,接着于6月10日回了黄石阳新的老家。
这一反常举动,更加让侦查员怀疑刘某红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破案
确定刘某红有重大作案嫌疑后,6月11日,侦查专班火速赶往黄石阳新县对嫌疑人刘某红实施抓捕。
结果发现,刘某红在老家待了不到一天,之后又乘坐网约车返回了武汉。
6月12日,在孝感市公安局以及应城市公安局一体化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侦查专班成功在武汉市汉阳区某小区附近将嫌疑人刘某红抓获归案。
刘某红到案后,对于侦查员的讯问一概否认。面对此情况,侦查员及时转换思路,决定从证据入手。
通过调查,侦查员发现其手机内的某宝交易明细只有少数几条,这不符合年轻人的消费特点。
为此,侦查员判定嫌疑人很可能人为删除了记录,且嫌疑人拒不配合提供交易密码。
斗智
为了快速获取嫌疑人某宝的交易明细,侦查专班利用日常生活积累的小知识,使用嫌疑人手机内的某宝软件扫描某宝电脑端APP进行登录,随后成功获取了嫌疑人完整的交易明细。
通过对账单的反复分析,结合本案被害人被盗黄金首饰的价值,侦查员很快发现了线索—— 6月9日9时许,嫌疑人某宝有一笔6291元入账,该笔金额与被害人被盗金银首饰的价值十分接近。
通过关联,侦查员发现嫌疑人在该笔入账之前还有一笔打车消费记录,通过查看订单信息发现嫌疑人乘车的终点为武汉市汉阳区一小区附近。
侦查员顺线分析后认为,嫌疑人打车到此处,接着在十分钟后就收取了6291元现金,很可能是在下车点附近售卖了盗窃得来的黄金首饰。
侦查员通过手机地图搜索该小区的位置,成功查找了该小区附近所有的典当行、寄售行信息,并逐一查看了这些店铺预留的手机号码。
功夫不负有心人,侦查员发现有一家寄售行登记手机号与可疑资金的转账信息较吻合。
为了进一步印证,侦查员前往该寄售门店,成功起获所有被盗赃物,并调取了嫌疑人售卖金银首饰的相关视频。
部分涉案金首饰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红最终如实交待了其盗窃作案的全部过程。
7月3日,应城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一名优秀的侦查员,除了能够通过现场有限的线索抽丝剥茧找到嫌疑人,还应该具备丰富的生活经验,熟练掌握生活中的各种小常识。本案在侦破过程中综合运用某宝电脑端登录恢复账单、资金交易分析、手机地图应用定位、百度搜索附近的商铺等手段,成功发现嫌疑人销赃地点,继而追回赃物,固定证据,一举摧毁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作者:陈勇 汪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