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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进宫”后仍不知悔改,盗窃虾饲料被湖北江陵检方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0日19:42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杨柳青 朱文聪

7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对盗窃虾饲料的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我家的虾饲料被人偷走了,请你们帮帮我!”今年4月27日,家住江陵县沙岗镇的小龙虾养殖户李大爷报警称,自己家虾棚内的57袋虾饲料被盗,而小龙虾即将上市,若饲料供应面临问题,今年的收成将遭受影响。

公安机关侦查后,将嫌疑人锁定为刘某某。公安机关还发现,刘某某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9年刑满释放后在家务农。

刘某某(右)在指认作案物证(通讯员供图)

经审讯,刘某某对盗窃李大爷家虾饲料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某交代,今年4月26日21时许,他驾驶三轮摩托车来到沙岗镇李大爷家的虾棚,用老虎钳将虾棚上的挂锁剪断,盗窃虾饲料后用三轮车运回自己家中。

随后,刘某某留下3袋虾饲料自用,并将剩下的虾饲料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认定,刘某某盗窃的57袋虾饲料价值人民币5700元。

刘某某(中)在指认作案现场(通讯员供图)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充分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提起公诉。7月9日,江陵县人检察院依法对盗窃虾饲料的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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