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王友红
湖北大冶一男子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酒后,回家时发现自己停放的电动车被人挪了位置,遂对停放在路边的三辆车子进行打砸。大冶警方接到车主报警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第二天酒醒后该男子后悔莫及,主动提出赔偿车主损失。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大冶警方获悉,这名男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大冶警方拘留。
7月16日上午,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陆续接到3名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东岳路街道天子湖小区的小车被人破坏。

周某某(中)被警方抓获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走访民警了解到,该小区内共有3辆车被不同程度恶意破坏,其中2辆车的后视镜被掰断,1辆车车身被划花、保险杠被踹掉、车牌也被摘了下来。
办案民警随即调取了小区内的视频监控。通过查看视频画面,民警发现当天凌晨1时许,一名上身穿黑白条纹T恤衫、下身着白色裤子的中年男子,摇摇晃晃的走到路边停放的车辆前,稍作停顿后随即便对车辆拳打脚踢。
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很快便锁定了该市大箕铺镇47岁男子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中午,民警发现周某某在大冶大道出现,便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经审查,周某某对自己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称,其当晚和几个朋友一起喝完酒后,发现停放在天子湖小区的电动车被人挪了位,心生不满的他认为是旁边的几辆车的车主所为,遂对路边停放的几辆车的后视镜、后备箱、车牌照、车身等进行疯狂破坏。
回到家后,周某某醒酒后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的行为太冲动了,忐忑不安地度过了一晚。发现爱车被毁后,几名车主立即报了警。周某某落网后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并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愿意积极配合赔偿车主的经济损失。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大冶市公安局于7月17日对周某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赔偿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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