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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丨清华高材生实名举报商务局长,三个方面特别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12:4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7月28日,清华毕业生马某持身份证在网上实名举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局长祝某涉嫌“4宗罪”引发关注,苏州市政府值班室回应称已介入调查。(据7月28日大风新闻报道)

视频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马某自称系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的一名科员,举报该市工业园区商务局局长祝某在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虚设项目套取资金,向省委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同时还涉嫌学历造假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这起网络事件,因为举报者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随即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或者掌握一定的证据,马某不可能采取这样的举报手段,所以认为真实性很高。

看了报道详情,发现有三个地方特别值得关注。

其一,马某称,2023年3月13日,苏州市纪委监委正式受理了他的举报,但时至今日没有得到消息反馈。

一般来说,个人实名举报后,有关部门都会进行调查,不管是什么结果,都会告知举报人。那么,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为什么没有消息反馈呢?或许,这也是令当事人在网络实名举报的原因之一。因为证据不足吗?似乎也不是。马某称,“我向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合同、票据、询价记录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邮件账目等材料。”是案情太复杂吗?应该说,有了这些举报材料,也谈不上有多么复杂。特别是祝某涉嫌向省委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学历造假这两个问题,很容易就能查清楚。

其二,马某称,“今年2月29日,祝某公然叫嚣说,如果再敢告,就让公安机关用寻衅滋事罪收拾我。”

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吗?从中透露出,祝某对举报是知情的,但底气十足,似乎不怕调查。这让人奇怪,如果祝某没有问题,最应该做的事就是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既可以找组织要求还其清白,也可以上法院要说法。事实证明,如果领导干部存在诬告等情形,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根本不需要找公安机关给马某安上什么“寻衅滋事”的罪名。

其三,马某称,他因拒绝参与祝某等人在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法活动,此后长期遭到报复。

这不是拖人下水吗?这是不是在说,在这家单位只有与祝某一起违规,才能在单位立足?如果举报者说的是真的,该商务局的政治生态环境令人十分担忧。马某在举报中还称,“他们一伙儿的涉案金额不会低于1700万元,是群腐案件。”这是不是说明,涉案的可能并不只有祝某?

新华社曾在一篇报道中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党员、群众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当面反映、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方式反映检举控告问题,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及时反馈,确保检举控告的信息能“流得进”“流得畅”“流得其所”。文章还强调,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又强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当然,根据马某提供的信息,还不能就此断定祝某一定存在什么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还需要当地调查后给出结论。所以,希望当地看到舆论关注的诸多方面,能够将详情说清楚,以回应公众关切。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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