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王博 陈木子
受害者的无助、欺凌者的狂欢、旁观者的沉默,热映电影《默杀》再次刻画出校园欺凌那个“隐秘的角落”,当“三观不全”撞上监管盲区,当小打小闹变异为恶性犯罪,有什么方式能及时遏制罪恶的滋生?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以近期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及性侵案为契机,能动履职、提前介入,以司法建议为载体,通过“实地座谈+多点普法”联合发力,逐一堵塞校园管理漏洞,为预防校园犯罪撑起“法治蓝天”。
审案件、寻问题、开良方
2023年5月—6月,某校学生陈某伙同张某、王某,并在其他同学的围观下,多次对同寝室杨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同时拍摄视频传播至社交群内,致使杨某身心受到严重打击。杨某写下求助信投递至学校信箱后,相关人员在学校被抓获。经医院诊断,受害人杨某确诊为焦虑抑郁状态。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该校学生虽然采用统一寄宿形式,但对手机等电子终端产品无明确管理规定,部分学生家长在外务工,与学校及学生本人交流较少,逃课、打架斗殴、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常有发生。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在其人格形成和发展尚未稳定的阶段,未能及时给予积极、正向的引导。
近年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校园欺凌案件时有发生,扼杀欺凌苗头需要全社会形成强大合力,学校及教育部门也应当担负起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防治未病。
一份建议,两封回函
“今天来主要是就个案背后反映出的学校管理漏洞,以及接下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法治的角度,向咱们教育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座谈现场。通讯员供图
2024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任永开、刑庭副庭长王友主动前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发出《关于预防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建议书》。
法院结合近期审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将其中暴露出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道德观念缺失”“被欺凌未成年人救济渠道匮乏”等突出问题逐一反映。
同时,向教育部门提出5条工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要落实“家校社合作机制”发挥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势,调动家长积极性,整合社区优势资源,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发动家庭和社会力量;要护航网络安全,引导学校科学制定学生电子产品使用规范。法院将依法支持、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工作。
多项举措,加倍关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及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在收到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区教育局领导针对内容多次组织内部会议进行学习,构思相关举措,并展开建议落实工作。
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都被积极发动起来,《区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迅速制定出台,教育局还向各级各类学校下发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
学校层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校园电子产品管理办法》,通过主题班会、法治讲座、知识竞赛、辩论比赛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网络安全主题教育。同时,进一步落实“一生一档案”,实施“关爱特殊家庭、关爱特殊学生”等行动。
学校活动合影。通讯员供图
此次司法建议的落实还将社会家庭力量纳入其中,教育局指导建立全区“擂肥欺凌”“体罚侮辱”“猥亵性侵”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家长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侵害,必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同时,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与社区、学校、社会团体等机构紧密合作,向全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免费提供心理辅导,及时对受侵害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法治也许无法拯救生命,但能拯救生命中的绝望。以法治之力遏制校园欺凌,没有退路,只能迎难而上。对于校园欺凌来说,小事本可以被看见,大事本可以不发生。此次司法建议的协同落实,从源头上避免了校园内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以“小建议”撬动“大治理”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