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江练琴
“以前,我们总担心小区的天然气使用起来不安全。现在问题解决了,大家放心多了。”前不久,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小区业主李某对检察官说。
8月2日,承办检察官江然向走基层的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23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平台反映,某小区内天然气管道老化,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收到线索后,麻城市检察院立即对该小区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麻城某置业公司将小区456套商品房燃气工程委托给该市某天然气公司施工。然而,该燃气工程却未报批报建即开工建设,未竣工验收报备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无小事。2023年6月,该院向燃气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麻城某置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承办检察官介绍,两个月后,检察建议回复期满,燃气主管部门未书面回复,也未对违法情形予以纠正,燃气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为此,2023年10月底,该院向麻城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燃气主管部门对麻城某置业公司违法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年12月1日,麻城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麻城市检察院认为,涉案小区整体施工手续并未包含燃气工程部分施工手续,天然气企业自行验收不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燃气主管部门没有对燃气工程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用违法行为予以依法监管,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麻城市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该院会同麻城市法院向燃气主管部门制发联合建议书并抄送麻城市政府,建议燃气主管部门加强燃气工程安装报建管理;督促依法履行竣工验收备案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确保该市燃气工程安全稳定。
收到检察建议后,麻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燃气主管部门成立整治专班并印发通知,对该市各类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管理、竣工验收等进行规范。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包括某小区在内的31个已建成小区的燃气管网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安全评估,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经营公司整改;对在建6个小区的燃气工程报建审批、质量安全、施工资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燃气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另外,投资400余万元购买移动式燃气泄漏检测设备用于日常巡检,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改造。
前不久,麻城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燃气工程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了燃气工程隐患整改情况,发现涉案燃气工程安全隐患已消除,小区消防安全得到了保障。
“这次大规模的燃气工程整改效果很好,让456户居民用上了‘放心气’,值得点赞!”黄冈市人大代表姜荣琳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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