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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让企业装上2000余万元的“空气净化器”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21:2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粲)“经过检测,该公司排放的废气已经达到可排放标准。”8月1日,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回头看时,团风某钢结构公司的废气排放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2023年9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团风县检察院提供线索,团风某钢结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大气污染,刺鼻气味让周边居民备受煎熬。

承办检察官胡黎玲现场走访发现,该公司厂房大量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影响周边环境。同时,该企业的一些喷漆车间污染防治设施不全,作业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团风县检察院当即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对该公司的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排除此类情形。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VOCs废气经过回收处理后会变成无毒的二氧化碳和水

“我们目前已经投资2000多万元,升级安装了27套废气回收处理设备,VOCs废气经过回收处理后会变成无毒的二氧化碳和水。我们还计划追加投资4410万元,对二期和三期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对企业开展“回头看”的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

8月1日,荆楚网记者现场探访,车间外闻不到一丝异味。企业负责人介绍,钢结构件喷漆车间产生的VOCs废气,过去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排放效果并不理想。改造后,采用吸附、浓缩回收等技术,并辅以高温燃烧,如今VOCs废气排放已远低于国家标准。

在线监测设备每90秒对排放废气检测一次

“我们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每90秒对排放废气检测一次,监测数据实时与国家、省市在线平台联网,可以随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

为进一步整治大气污染,团风县检察院联合行政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排查,对重点企业针对性督查督导,抽查废气排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针对相关污染问题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协作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刚刚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检察机关应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团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剑表示。

什么是VOCs废气?

VOCs废气是指挥发性有机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是指在常压下,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这些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VOCs的主要成分包括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以及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它们来源于各种工业过程,如煤化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工业涂装、电子设备制造,以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和运输、玻璃纤维船制造、印刷、燃料涂料制造、工业粘合剂制造、工业洗涤溶剂和家用化工生产等。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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