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汤立毅 通讯员刘元季 管晓琼)“午夜警情,拨开迷雾,惊现案中案”。7月28日,孝感市交管局孝南二大队连夜追踪,15小时内侦破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午夜警情
“叮铃铃、叮铃铃……”2024年7月28日01时09分,伴随着一阵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孝感交警孝南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孝感市110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称,在316国道新铺新发加油站门前路段,一个人躺在地上,后被小车撞了,已通知120急救中心。孝南二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余鹏强接警后,立即带队出警。
迷雾重重
01时20分,余鹏强带队到达现场。
经勘查:发现无名氏被卡在车牌号为鄂K**055的小型汽车车底,事故现场存在大量疑似电动车及小车外壳碎片,但未发现电动车主体;现场有唐某在场,唐某自称是鄂K**055车主刘某的朋友,接到刘某的电话后来到现场,鄂K**055驾驶人刘某弃车向西河镇方向离开。
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经检查宣告无名氏现场死亡。
现场勘查完毕后,执勤民辅警通过唐某手机拨打肇事嫌疑人刘某电话,但未联系上刘某。在现场民警余鹏强的要求下,唐某带领民辅警去刘某的家中寻找,但未找到刘某。
深夜火花
3时20分许,将唐某带回大队询问笔录后,民辅警立即展开视频侦查,并从沿线监控视频中发现:01时02分,在事故路段前方,一辆白色小轿车沿316国道路段车辆疾驰溅起火花行驶通过,车辆的正前方嵌入了一辆两轮电动车。
“这个车有重大嫌疑,卡在这辆白色汽车车头的电动车可能是死者的,我要再去现场看一下,留一组人员继续侦查车辆轨迹相关视频。”4时许,余鹏强说完,立即带队再次赶到现场。而视频追踪人员一边查看视频,一边告知余鹏强该车辆的行驶方向。
蛛丝马迹
凌晨05时19分许,在视频追踪人员的相互配合下,余鹏强等民辅警在新铺镇一小区里发现了嫌疑迹象:小区路面有大量的拖车痕迹及部分电动车外壳碎迹,现场痕迹指向该小区一闭锁的车库。
“嫌疑车可能藏在车库里。”余鹏强一边向大队领导汇报,一边积极联系新铺政府、社区,查询该车库的所有人。
6时50分许,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找到了正在家里睡觉的车库主人黄某兵。
经现场指认,黄某兵承认27日夜间与朋友聚会饮酒,于28日凌晨驾车(车牌号为鄂K**T25)回家,途中感觉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当时没有在意就直接开车回家睡觉了。
柳暗花明
余鹏强遂将嫌疑车辆及黄某兵带回孝南二大队,进行酒精测试(后经血液检测,黄某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测毒,并询问笔录。通过卡在鄂K**T25小车前的电动车车牌查询,电动车的所有人为刘某荣(即该事故中死亡的当事人)。
同时,余鹏强继续开展对鄂K**055驾驶人刘某的追查。执勤民辅警再次来到刘某家中,刘某仍不在家。民警于是与其家人不断沟通,望其家人能主动联系刘某。
11时49分,刘某迫于压力,到孝南二大队投案自首。刘某表示:当天凌晨01时许,其驾车回家,未发现发生事故后受伤躺在路中的刘某荣,造成碾压,后弃车离开现场,并打电话让其朋友唐某来到事故现场。
嫌犯落网
18时许,黄某兵、刘某均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经过如下:2024年7月28日01时01分许,黄某兵(男,32岁,持“C2”型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本人所属的鄂K**T25号小型汽车沿316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铺镇新发加油站门前路段时,与同向前方刘某荣所驾驶的鄂K**350号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追尾相撞,刘某荣被撞后躺在路中,其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被嵌入黄某兵的车头前,黄某兵未作停留驾车逃离现场,并将车开回车库。01点09分许,刘某(男,29岁,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K**055沿316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加油站门前路段时,对受伤躺在该路段的刘某荣身体发生碾压,造成刘某荣现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弃车逃离现场,后拨打朋友唐某的电话,让唐某到事故现场。
历时15个小时,案中案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