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思文)“尽职尽责找失物,失而复得暖人心。”8月3日,沈先生手捧锦旗,送到了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
原来在一个月前,沈先生戴在脖子上的黄金项链竟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郢中派出所联合皇庄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我昨天晚上跟从小玩到大的几个朋友在我家里喝酒喝多了,也一直没有外出,但我记得当时一直把项链戴着,后面喝醉之后就不记得了……”沈先生向民警介绍。
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周围仔细寻找,同时询问沈先生和沈先生的父母,有没有“收起来”的可能,否定后,初步排除了项链遗失的可能。
后经民警现场勘查,沈先生居住的房间门窗完好,没有被撬动痕迹,同时通过调取家门口以及村口的监控视频也没有发现可疑线索,由此民警分析盗窃嫌疑人对房子布局比较熟悉,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有没有可能是和沈先生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随后,办案民警通过对沈先生的当时喝酒的三个朋友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社会背景进行了走访调查,后发现唐某没有正经工作,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当办案民警前往唐某家中走访时,唐某的母亲告诉民警,唐某因债务缠身,已经去武汉工作了。
民警向唐某打电话询问案发前一晚情况时,唐某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民警的问话,民警发现了端倪,随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唐某如实交代了盗窃沈先生项链的犯罪事实,唐某主动回钟至郢中派出所自首。
经调查,唐某因外债金额较大,没有还款能力,看到醉酒的沈先生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后,便见财起意,深夜将沈先生的项链取下带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