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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女子辱骂诋毁运动员教练员被刑拘,该出手时就出手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18:09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8月13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称,近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一女子在网络社交平台辱骂、诋毁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现其已被刑拘。(据8月1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称,经查,王某(女,38岁,居住地:广州市番禺区)自2024年5月以来,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多次发表辱骂、诋毁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扰乱网络秩序和公然侮辱、诋毁他人。

消息传来,网友拍手称快。我们注意到,涉及辱骂运动员、教练员被拘的,不仅是王某。

此前媒体报道,8月3日晚,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某网民于8月4日2时12分发帖诋毁相关运动员和教练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北京公安机关立即行动,于8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女,29岁)抓获归案,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值得关注的是,王某辱骂运动员和教练员,并非只是在奥运会期间。警方通报称,其从5月开始,就多次发表辱骂、诋毁言论。其出于什么样的动机,目前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违法犯罪,就会付出代价。

有少数网友称,她们被刑拘,是因为骂的是名人。这个理由不敢苟同。事实上,有人在网络空间辱骂、诋毁他人而被刑拘的案件中,不少受害者就是普通人的身份。

2023年9月,“两高一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网络侮辱、诽谤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综合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就是说,因为她们攻击的是教练员和运动员,信息传播更快,传播范围更广,危害更严重,有可能导致处罚会更重一些。

律师表示,网上辱骂、诋毁他人除了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外,根据具体情节、损害后果的区别,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这也提醒,对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有时候并非“民不告官不管”,只要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和后果,同样会被提起公诉。

国家队教练员和运动员虽然是一个职业,但是他们在赛场上拼搏,代表着国家形象和荣誉。一方面,全社会应该理性看待比赛结果,比赛有赢就有输,只要他们展示了自己的拼搏风貌就好。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一些网民为了博流量,不管运动员是输是赢,都试图通过造谣、辱骂、诋毁等方式来吸引眼球,想在流量中获利。最后,还有一些网友抱着饭圈思维来看待运动员,通过拉踩的方式来制造对立,并且用不实信息无端攻击运动员。

这就要求,不管是哪一种,网友在发表各种言论时,应该掌握边界,言论要理性客观。否则,只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时,警方对辱骂、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行为,该出手时就出手,还运动场一个清净,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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