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罗勇 许晨)8月12日,笔者从京山市司法局获悉,截止2024年7月,京山市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612件,其中村级调解组织化解3680件,实现80%以上矛盾纠纷不出村,直接化解在最基层。
今年以来,京山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聚焦组织建设、业务培训、纠纷排查、经费保障四项重点,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
该市司法局不断深化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健全,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目前全市38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100%,有效运行率100%,村级人民调解员达1482人,数据更新率100%。
为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员的能力,该市司法局统筹协调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以基层司法所为主开展辖区村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大培训,全市村级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实现全覆盖,集中培训达20多场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调解程序规范、案件录入、档案整理等方面,通过集中培训与司法所日常指导,促推村级人民调解员能力大提升。
为了实现纠纷排查早处置,结合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红袖章”专项行动,安排村级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大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此外,该市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制度,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划分一般、复杂及重大三种类型,确定100、200、400元的补贴标准,调解纠纷网上录入一件、案卷归档一件、案件评定合格就补贴一件,个案补贴均及时发放到位。同时,探索开展“优秀调解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