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微信钱包、支付宝都不能用,不能坐高铁,钱放在我老婆那里存着,怕被查出来连累她,想着还不如尽快把债务还清,避免更多损失。”谈到主动还款的原因,黄某这样说道。
在执行黄某与通山某加油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通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环节就提醒通山某加油站尽量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关联人信息,在执行环节不仅向黄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告知自动履行的好处,转移、隐藏财产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向黄某的家属发出《被执行人关联人预警告知书》,警示其不得向黄某提供转移、隐藏财产的便利条件,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黄某不得不将转移到妻子名下的存款取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全部债务。
为优化营商环境,该院于今年4月开展了涉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关联人执行预警机制改革先行区创建,通过改革,截至8月15日,该院执行到位率达54.65%,同比上升17.26个百分点。
(成丽娟)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