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届西部氢能博览会开幕大会于8月15日在陕西省榆林市举办,会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开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加氢站建设及氢能汽车通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助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根据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陕西将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陕西将对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陕西将加快打造“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韩城”两条城际氢能廊道,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氢站用地参照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建设用地模式实施。至2025年,陕西将在京昆高速、包茂高速沿线完成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建设。(记者雷肖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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