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郑文杰)“感谢仲裁部门的快速调解,让我快速拿到工资和补偿金。”8月16日,在荆门市东宝区一信息公司务工的李倩说。
李倩是东宝区石桥驿人,去年起一直在一家信息公司务工。由于与该公司发生了劳资纠纷,今年7月30日,李倩正式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加班费和补偿金共10000元。
8月1日,东宝区“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室走进该信息公司,现场向当事人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法律风险,引导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最终,在调解人员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和解,该信息公司当天支付李倩加班费、补偿金共2927元。
今年以来,荆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创新服务方式,变坐等办案为流动审理,开设“流动仲裁庭”,走进企业和用人单位,零距离提供便民服务,努力将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目前,荆门市在劳资纠纷易发地、集中区建成企业调解委员会383家,成功创建国家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家、省级金牌调解组织4家,设立村(社区)劳动关系调解站点1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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