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怡)8月23日,在湖北省京山市五四村,京山市公安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对5只野生保护动物进行野外放飞。

工作人员放飞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通讯员供图
此次放飞的野生动物松雀鹰、猫头鹰、果子狸,因受伤无法飞行或行动,被热心市民发现后送来公安机关和野保站,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饲养,帮助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在放飞现场,工作人员将装载野生动物的笼子搬运到空地,待它们稍作适应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今年以来,京山市公安局积极践行“生态警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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