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8月24日电(陈英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落户。
《通知》称,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柔性人才)可直接落户。在海口市创办企业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直接落户。50周岁以下,海外留学专科毕业生可直接落户。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技能等级)或初级职称,以及对应初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才可直接落户。毕业2年以内的统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由海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完)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