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鹏程 金林敏)“有人在居民区附近非法储存柴油,请警察来一下。”
8月21日12时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内保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有人涉嫌在江夏区大桥现代产业园武昌大道三合街附近利用改装的油罐车售卖柴油。民警迅速驱车前往现场进行突查,只见在该处停放着一辆油罐车,已加完柴油正准备离开。民警立即当场查扣非法改装加油车四辆、成品柴油5.2吨,传唤在场售卖柴油的何某、刘某至大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内保大队民警查扣非法改装加油车。通讯员供图
经查,8月19日10时许,经询问,34岁的何某、25岁的刘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赚取差价,在武昌大道三合街附近购买七千余元柴油后运至武汉市内进行售卖,后将剩余的柴油运至大桥新区一小区楼下储存。两人对自己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刘某二人已被江夏警方行拘,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民警提醒: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工作,不仅危险系数高、专业性强,还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不但有着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市民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举报,也可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