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陈尧
8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民事审判庭办结一起因论文代写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获退款3000元。

远安法院
据悉,原告钱某系某高校大四学生,因毕业论文写作毫无头绪,通过网络找到某教育咨询工作室,与该工作室达成了代写论文的“协议”。
钱某按照协议约定向该工作室指定账户转账3000元后,却收到了一篇文不对题且查重率极高的文章。无奈之下,钱某要求退款,却始终没有得到该工作室的回复,因此才将该工作室诉至法院。
代写论文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明确为违法违规行为。
“因代写论文不合法,不少人被骗了也不敢吱声。”案件承办法官徐勇介绍,论文代写作为一种非法交易行为,论文购买方与论文代写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接手该案后,徐勇尝试与工作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论文代写的违法之处,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该工作室主动退还3000元钱款,欠款到账后钱某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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