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邓亚男 彭楠楠)近日,东宝法院子陵法庭巧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了两起涉诉金额共计400多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过搭好“三级三轮”矛盾过滤网,实现诉调无缝衔接,让巨额纠纷得以“零诉讼费”化解,切实降低企业涉诉成本,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荆门某劳务公司和荆门某建筑公司分别承包了被告荆门某公司的两项建设工程,两项工程先后于2022年11月、2023年1月完工。完工后,被告公司拖欠两原告公司工程款共计400多万元。
接到立案材料后,子陵法庭庭长张小敏发现两起案件系同一被告,于是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诉前,张小敏对三方开展了案件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并充分征求三方企业意见,明确了三方企业均有调解意向。
为了减轻三方企业的诉讼压力,同时考虑到被告公司为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直接立案审理会对其产生负面经济影响,张小敏当即将案件委派到子陵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期间,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一起分头做工作,充分发挥着“润滑剂”的作用,积极跟进账目核算进度,耐心解答双方疑惑,搭起三方当事人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
“法官,我们同意被告公司的和解履行方案,但是……”原告公司代理人顿了顿,道出了担忧:“我们担心被告公司是否能按期履行。”
了解到原告的顾虑,张小敏表示,原被告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经法院司法确认,即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院将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以保障债权实现。在法官以及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原告公司最终同意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随后向东宝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目前,被告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了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