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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17:2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8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要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昭辉介绍,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湖北检察机关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加强黑恶案件办理,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415件1122人,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380件1582人,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加强黑恶案件审查把关。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不枉不纵,保持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持续施行分级把关、领导包案、专班办理、会商报告等机制,不断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把黑恶案件质量关,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合力。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特征,紧紧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加强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审查,准确进行案件定性。同时,不断提升庭审指控质效,及时对裁判结果进行审查,发现确实存在错误的,依法抗诉进行纠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方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侦查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69条,发挥检察侦查职能查处司法机关“保护伞”案件30件41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黑恶案件涉案财产的相关证据,加强涉案财产审查,注重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依法提出涉案财产处理意见和财产刑量刑建议,做好“黑财”举证、质证,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46份,有力推动“打财断血”。

积极促进行业领域整治。持续结合黑恶案件办理,认真查找行业领域职能管理部门的问题、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切实促进行业领域乱象有效治理、职能管理堵漏建制,持续对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进行有效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0份。省检察院还专门组织对金融放贷、农村地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情况进行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加强治理的对策建议,促进提升行业领域的治理成效。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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