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鹏程 张佳琦)“我被人骗了37万元,我要报警。”8月17日13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金口派出所接到32岁的刘某慌张报警被刷单被诈骗37万余元。
经初步核查,刘某8月10日接到刷单可返利的微信群,抱着试试看心情,连刷二单都收到78元返利后慢慢掉入对方设置的陷阱。当刷到17000元的任务时,对方以刷单失败为由要求继续冲任务解锁。因刘某的银行卡限额,无法继续刷单。按对方指点,可以到纸坊黄金门店购买等价的黄金补偿未完成的刷单任务。14日至17日上午,刘某4次前往线下的黄金门店购买约35万元黄金,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黄金由网约车至不同地地点交给收货人。完成以上刷单任务后,对方要求刘某某继续购买15万元的黄金才能返利提现。17日下午刘某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
民警试着拔打骗子电话,发现可以打通,证明骗子还没意识到受害人已报警。民警将计就计,立即开展行动,让刘某继续与诈骗分子联系,答应购买15万元的黄金,随即在纸坊一金店的“配合”下,民警将购买黄金的单据、网约车牌由刘某某转发给诈骗分子。在获取接收地址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随同网约车赶往蔡甸区姚湾村布控。17日20时许,民警在蔡甸区通城大道姚湾村村口附近,发现一戴着帽子、口罩的男子蹲在路边玩手机,民警继续前行侦查有无同伙,约行驶50多米,发现一辆车停在路口中间,行迹十分可疑。民警掉转车头将嫌疑人孙某控制,并在孙某携带的黑色皮包中查获黄金176克,将孙某押上警车后,驱车抵住嫌疑车辆尾部防止逃窜,然后拉开车门,将车上的男子邹某控制,在邹某车内查获用于称量黄金的电子秤一个、现金4000余元、黄金首饰盒及包装袋熔炼工具若干。
经查,孙某,32岁,邹某,25岁,都系蔡甸人。其中,孙某、邹某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孙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了其上线,并向上线缴纳押金后帮助其线下接收受害人的黄金。收到黄金后,孙某按照低于市场价折算给上线,从中获利。根据供述,专班民警通过多日侦查,9月5日凌晨2点,奔赴黄岗浠水抓获收受黄金的25岁男子杨某。
目前,三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