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张雪莉
“针对《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照单全收,并由大冶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落实……”9月9日从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为从源头化解非法捕猎问题,向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为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司法建议书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多次在金山店镇“后背山”山场放置狩猎夹猎捕野生动物,共猎获11只野兔并出售,非法获利988元。大冶法院判处陈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追缴违法所得。
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携带气枪沿金牛镇西畈村路段寻找野生动物进行狩猎,共猎杀两只斑鸠、两只雀子和一只鸽子,并带入某小厨餐馆加工食用。吴某因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枪罪被大冶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此类非法猎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野生动物的生存权益,更对区域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威胁,对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力量,守护野生动物?必须追根溯源找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
大冶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组织“四合一”环资审判团队对近年来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监管,适当加强巡逻防控力量号召群众广泛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法狩猎、买卖野生动物的排查,实施全链条全方位的打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域内餐厅进行排查。三是加深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于禁猎区、禁猎期、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概念的宣传,以及禁猎期狩猎法律规定及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积极与大冶法院取得联系,承诺将对司法建议书中所列问题逐一分析、全面落实。复函还详细介绍了野生动物保护资源、日常监测保护、协作机制开展、宣传教育等情况,并表示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学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力度,全面清理整顿交易链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得到积极反馈后,大冶法院刑庭法官助理黄辉等还进行了多次回访,详细了解这份事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司法建议书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见实效、出成效。